长山基督教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

长山基督教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制定目的

为规范长山基督教堂(以下简称“本堂”)环境卫生管理工作,营造整洁、庄严、舒适的宗教活动场所环境,践行爱国爱教、荣神益人宗旨,依据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》及本堂民主管理组织规章等相关规定,结合本堂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核心原则

环境卫生管理遵循分区负责、全员参与、定期保洁、长效维护的原则,坚持日常清洁与专项整治相结合、责任落实与监督考核相结合,确保场所环境整洁有序、庄严肃穆。

第三条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本堂所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,包括教堂主殿、附属用房、办公区域、公共卫生间等。全体教职人员、工作人员、义工及参与宗教活动的信众均需严格遵守。

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

第四条管理主体

本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民主管理组织(以下简称“堂管会”)统一领导,行政后勤小组为责任部门,指定专人担任卫生管理员,负责卫生计划制定、清洁安排、监督检查和物资管理;各专项工作小组及义工团队按区域划分承担保洁责任。

第五条职责分工

(一)堂管会职责

1. 审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保洁计划,审批卫生清洁经费预算;

2. 保障环境卫生管理所需物资和经费,改善清洁条件;

3. 监督检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,协调解决重大卫生问题;

4. 表彰奖励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。

(二)行政后勤小组及卫生管理员职责

1. 制定日常保洁、专项清洁计划和卫生标准,报堂管会备案后实施;

2. 负责卫生清洁工具、用品的采购、保管、发放和补充;

3. 划分卫生责任区域,明确保洁人员和职责,组织开展日常保洁和专项整治工作;

4. 每日对各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巡查检查,建立卫生检查台账,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;

5. 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,引导全体人员养成良好卫生习惯。

(三)义工保洁团队职责

1. 按照卫生管理员的安排,对责任区域进行日常清洁和维护,严格遵守卫生标准;

2. 定期对公共设施、卫生死角进行专项清洁,及时清理垃圾,保持区域整洁;

3. 发现卫生设施损坏或环境问题,及时向卫生管理员报告;

4. 协助开展环境卫生宣传,引导信众自觉维护场所卫生。

(四)各专项工作小组职责

1. 负责本小组职责范围内区域的日常卫生维护,保持办公、活动场所整洁;

2. 宗教活动结束后,及时清理本小组负责区域的垃圾和杂物,恢复场地整洁。

(五)全体人员职责

1. 教职人员、工作人员、义工应带头遵守环境卫生规定,做好责任区域卫生清洁;

2. 信众应自觉维护场所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垃圾、不随地丢弃杂物,保持公共区域整洁;

3. 爱护卫生设施和绿化植物,不得损坏、占用卫生工具和绿化区域。

第三章卫生清洁标准与要求

第六条区域清洁标准

(一)教堂主殿

1. 地面:周间聚会结束后清扫,每周拖洗,保持干净无尘、无杂物、无污渍;重要活动前全面清洁,定期打蜡保养;

2. 座椅:周间聚会结束后擦拭,保持无灰尘、无污渍,排列整齐;

3. 讲台、圣餐桌、洗礼池等教务设施:周间聚会后擦拭,保持洁净庄严,无灰尘、无杂物;

4. 门窗、墙壁、天花板:每擦拭,保持干净整洁,无灰尘、无蛛网、无乱贴乱画;

5. 音响、投影等设备:每周擦拭,保持表面清洁,无灰尘堆积。

(二)公共区

每日清扫,及时清理垃圾、落叶,保持地面干净,无杂物堆积;

第七条清洁要求

1. 清洁时间:日常清洁应在宗教活动开始前完成,避免影响正常活动;专项清洁可安排在非活动时间进行;

2. 清洁工具:清洁工具应专用专用,分类存放,保持清洁工具本身干净卫生,避免交叉污染;

3. 垃圾处理:垃圾应分类收集,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,不得在场所内堆积;垃圾桶应定期清洗消毒,保持无异味;

4. 消毒要求:公共卫生间、公共座椅等高频接触区域,定期进行消毒处理;重大疫情期间,按相关规定增加消毒频次。

第四章日常保洁与专项整治

第八条日常保洁

1. 聚会前后保洁:义工保洁团队按责任区域开展日常清洁,包括地面清扫、座椅擦拭、垃圾清运、卫生间清洁等;

2. 每周保洁:对门窗、墙壁、天花板、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擦拭清洁,对卫生死角进行清理;

3. 随时保洁:宗教活动期间,安排专人进行巡回保洁,及时清理垃圾杂物,保持场所整洁。

第九条专项整治

1. 月度整治: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,重点清理卫生死角、整治乱堆乱放问题,全面清洁公共设施;

2. 季度整治:每季度结合季节特点,开展绿化养护、室外环境整治等工作,提升场所整体环境质量;

3. 重大活动整治:重大宗教活动、节日庆典前,组织全体义工开展全面环境卫生整治,确保场所环境整洁庄严。

第五章卫生设施与物资管理

第十条卫生设施管理

1. 卫生管理员定期检查卫生设施的完好情况,发现损坏及时报修,确保设施正常使用;

3. 保持卫生设施整洁,垃圾桶应加盖,卫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,无异味。

第十一条物资管理

1. 卫生清洁物资包括扫帚、拖把、抹布、清洁剂、消毒液、垃圾桶等,由卫生管理员统一采购、保管和发放;

2. 建立卫生物资台账,记录物资的采购、发放、使用情况,做到账实相符;

3. 节约使用卫生清洁物资,避免浪费,优先选择环保、无害的清洁用品。

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考核奖惩

第十二条监督检查

1. 常巡查:卫生管理员平时对各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;

2. 定期检查:堂管会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检查,对照卫生标准进行考核评分,检查结果在本堂公示;

3. 社会监督:主动接受信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设置意见箱,收集对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建议,及时整改。

第十三条考核奖惩

1. 对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、表现突出的义工和小组,给予表彰和奖励;

2. 对未按规定履行保洁职责,导致责任区域卫生状况差的,给予批评教育,责令限期整改;

3. 对故意破坏环境卫生、损坏卫生设施的人员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赔偿损失等处理,情节严重的报堂管会处理。

第七章附则

第十四条制度修订

本制度的修订需经堂管会2/3以上成员表决通过,并报属地宗教事务部门及基督教“两会”备案后生效。

第十五条解释权

本制度由长山基督教堂民主管理组织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六条生效日期

本制度经堂管会会议表决通过后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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