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山基督教堂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情况说明

长山基督教堂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情况说明

为进一步规范长山基督教堂(以下简称“本堂”)及附属活动点财务行为,强化财务管理的合规性、安全性与实用性,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本堂实际运营需求,对2022年6月3日发布的《长山基督教堂财务管理制度》进行全面修订,形成2025年12月28日版修订制度。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:

一、修订背景与依据

(一)修订背景

1. 原制度未涵盖附属活动点财务管控内容,随着本堂附属活动点的规范运营,亟需建立“以堂带点”的统一财务管控体系,确保附属点资金使用合规可控;

2. 原制度现金管理、资产分类等条款不够细化,与当前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精细化要求存在差距;

3. 结合近年来宗教事务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,需进一步强化财务公开、监督问责等机制,提升财务管理透明度。

(二)修订依据

本次修订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》及地方宗教事务管理相关规定,确保制度内容与现行法规完全一致。

二、核心修订内容

(一)制度结构优化

1. 新增“第九章 附属活动点经费管理”,明确附属活动点财务管控原则、备用金管理、收支核算、监督机制等内容,填补原制度空白;

2. 新增“第十五条 资产分类”,将本堂资产划分为流动资产、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及文物文化资产(若有),其中明确附属活动点备用金纳入流动资产管理,使资产分类更清晰。

(二)关键条款修订

1. 现金与备用金管理:原制度仅规定本堂不设库存备用金,修订后明确“本堂不留库存现金,所有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”,同时新增“附属活动点可保留不超过5000元备用金”,并细化备用金保管、核销、盘点、交接等管理要求;

2. 财务人员职责:会计职责中补充“定期向本堂管理组织报告财务状况”,强化财务信息沟通机制;

3. 支出管理:进一步明确“经手人、证明人、审批人不得为同一人”,使审批流程更严谨合规;

4. 票据与档案管理:细化票据“领用登记、用完核销”制度,明确作废票据全联保存要求,强化档案保管的规范性;

5. 财务监督与责任追究:明确每季度公示银行收支明细、年度财务报告3个月内公开的要求,细化对私设“小金库”、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,增强制度约束力。

(三)文字与逻辑完善

统一“库存备用金”等术语为“库存现金”,与法规表述一致;梳理条款编号,使全文结构更严谨、逻辑更连贯,便于执行与查阅。

三、修订目的与意义

本次修订旨在构建“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合规可控、公开透明”的财务管理体系,一方面满足本堂及附属活动点日常运营的实际需求,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宗教事务监管要求,保障资金与资产安全,维护本堂合法权益与信教公民利益。修订后的制度更具针对性、可操作性和合规性,为后续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修订后的《长山基督教堂财务管理制度》经本堂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审议通过,现报请登记管理机关备案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原2022年6月3日发布的《长山基督教堂财务管理制度》同时废止。

本堂将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制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,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与信教公民的监督,确保制度落地见效。

特此说明。

长山基督教堂管理组织

2025年12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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